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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宪义先生年谱初编(四):2000-2011

【2000年】 64岁

4月1日,在京主持纪念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十周年学术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暨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廉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曹康泰及来自中国内地、香港澳门特区的学者一百多人出席。

5月,被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称号。

6月,策划和主持“欧洲一体化与中欧法学教育合作论坛暨中国欧洲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 在北京举行。来自法国巴黎第一大学、德国慕尼黑大学、英国剑桥大学、荷兰莱顿大学、意大利欧洲大学等著名大学和中国40多所高等院校的法学院院长出席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院长梁国庆、教育部副部长韦钰等出席会议。

同月,指导博士研究生李丹阳、肖周录、苏长青顺利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崔永东通过考核顺利出站。

7月,主持编写教育部全国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中国法制史》,由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出版。

8月,发表《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一文,载《中国律师》2000年第8期。

10月,主持编写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国法制史》(副主编郑定、赵晓耕),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同月,赴香港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史达伟署理院长续签两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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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3日先生在人民大会堂主持“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讲话

12月3日,策划和主持的“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 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来自全球五大洲132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和著名法学家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国务委员罗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和全国政协副主席任建新、张思卿、罗豪才等出席了大会。中国法学会会长的任建新在大会上宣布成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的决定。

【2001年】 65岁

1月,被聘为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

5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同月,赴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出席法学教育国际研讨会。

6月,指导博士研究生李利军、高祥阳、姚欢庆、李怀国顺利通过论文答辩,获博士学位。

9月,与日本早稻田大学校长奥岛教授共倡创建中日法学会,分别担任中方会长和日方会长。

10月,中国法学会法律教育研究会在北京举行首届年会,先生当选会长。

发表《司法独立必须真正落实》一文,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12月13日第3版。

12月17日,策划和主持的“21世纪亚洲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论坛” 在北京举行。来自亚洲十个国家和两个地区近100所大学的校长及法学院院长和知名法学家参加了论坛,先生在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2002年】 66岁

1月,发表《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保障机制研究》一文,载《法律适用》2002年第1期;发表《2001年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合著,第一作者)一文,载《法学家》2002年第1期;发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创建与发展》一文,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2年第1期。

3月,发表《构筑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新型互动关系》一文,载《法制日报》2002年3月28日第1版。

4月28日,江泽民总书记视察中国人民大学,先生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教师代表之一,向总书记介绍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育成就。

5月,赴美国波多黎各大学出席法学教育国际研讨会,并做大会发言。

6月,主持编写《中国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一书,由高等教育出版出版。

同月,指导博士研究生王立、余辉、王源扩、刘夕海、刘建丰、肖光辉、孟庆开通过论文答辩,获博士学位。

秋,任总主编之“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包括14门法学核心课程)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2003年】 67岁

1月,被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月,被日本立命馆大学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5月,与马小红合撰《中国传统法研究中的几个问题》(第一作者)一文,发表于《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

6月,指导博士研究生史彤彪、徐凌云、谭世贵、李力、李冰通过论文答辩,获博士学位。

9月,与马小红合撰《中国传统法的结构与基本概念辨正——兼论古代礼与法的关系》(第一作者)一文,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

11月,当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与张文显合撰《法学本科教育属于素质教育:关于我国现阶段法学本科教育之属性和功能的认识》(第一作者)一文,发表于《法学家》2003年第6期。

11月16日,出席山东大学法学院成立二十周年庆典,代表法学界来宾致辞,高度评价法学院创始人乔伟教授的人格和贡献。

秋,任总主编之教育部高职高专法律类系列规划教材(共9本)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2004年】 68岁

1月,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成立,先生出任副理事长;主编的教材《中国法制史》获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教学成果鼓励奖;与马小红合撰《中国传统法的“一统性”与“多层次”之分析——兼论中国传统法研究中应慎重使用“民间法”一词》(合著,第一作者)一文,发表于《法学家》2004年第1期。

6月,指导博士研究生马小红、姜栋、于敏、陈洁通过论文答辩,获博士学位。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于语和、韩秀桃、曹刚、孟欣通过考核顺利出站。

9月,被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

10月1日,代表教育界出席北京北海公园国庆联欢活动,与温家宝总理比席而坐并亲切交谈,温总理通过先生向中国人民大学师生问好。同月,发表《加强教材建设,推动军事法学的发展》一文,载《中国司法》2004年第10期。

10月,作为中国法学教育代表团团长,率团(成员系教育部召集之全国高校法学院校长)访问欧洲,考察了德国的海德堡大学、慕尼黑大学、柏林大学、洪堡大学和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和曼彻斯特大学。

11月,赴美国耶鲁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和印第安纳大学访问,签订关于中美两国共同举办“中国法律暑期培训班”的新十年协议,同时还应邀同美国大学法学院协会举行会谈,并签署了关于次年在中国举办第二届中美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和学术研讨会的合作协议。同月,连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

12月,主持人大法学院新办公楼——明德法学楼的装修设计以及建设现代化图书馆等相关工作。

【2005年】 69岁

1月,当选国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并被推选为副主任委员。同月,发表《2004年中国法律史学学术研究回顾》(与丁相顺、陈宇合撰,第一作者)一文,载《法学家》2005年第1期。

3月,率中国大陆法学家代表团(由教育部、司法部召集全国66所法律院校负责人组成,先生任团长)赴香港、台湾地区进行学术访问交流,先在香港举行了学术研讨会,后去台湾举行“海峡两岸法学教育研讨会”,并应邀做学术讲演。

4月,辞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职务(王利明教授继任院长),被聘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

同月,由先生上年度与美方签署协议确定的第二届中美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和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本届会议由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美国法学院协会联合主办,由中国政法大学承办。先生出席并发表讲话。

5月10日,出席内蒙古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成立暨首届法律硕士开学典礼并致辞。

6月,应韩国法科大学协议会会长、韩国庆熙大学法学院院长李英俊教授邀请,赴韩国进行学术访问和交流活动。

同月,指导博士研究生张育军、陈智彪、史广全、蒋燕玲、张钧通过论文答辩,获博士学位。

7月,与马小红合撰《试论古代法与传统法的关系——兼析中西法传统在近现代演变中的差异》(第一作者)一文,发表于《中国法学》2005年第4期。

9月5日,在北京出席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开幕式。近60个国家的1500多位高级法官、法学家出席。本次会议,先生为重要策划人之一。

同月,主持教研课题项目“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工程”(参加人张文显、李龙、吴汉东、韩大元等)之研究成果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10月,创办“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在北京市民政局正式登记注册。该基金会设立“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和“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致力于促进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研究事业。

12月25日,在北京主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实施研讨会第一次会议,就《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本之编写思路发表重要讲话。此后至2009年底,先生先后在北京、南京、廊坊等地先后主持七次课题项目组研讨会议,商讨十卷本编写事宜。

12月30日,出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55周年庆祝大会暨明德法学楼启用典礼,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负责人杨景宇、胡康生、祝铭山,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和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法学院院长王利明等共同为明德法学楼落成启用剪彩揭牌,并在典礼上发表讲话。

秋,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奖;所指导博士研究生李力的博士论文《清代民间契约中的法律——民事习惯法视角下的理论构建》获2005年度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主持的“21世纪法学核心课程教材建设”课题项目获“2004年北京市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2006年】 70岁

1月,先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科学文库》系列丛书荣获首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同月,发表《2005年中国法律史学术学学术研究回顾》(与郑定、马小红合撰,第一作者)一文,载《法学家》2006年第1期。

3月,出席教育部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联席会议,代表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做工作报告。

5月9日,出席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成立暨河北大学首届法律硕士研究生开学典礼并发表讲话。

6月,指导博士研究生徐彪、许水俊、黄长杰、刘绍武、陈宇、魏强通过论文答辩,获博士学位。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吴永明通过考核顺利出站。

8月9日,在成都出席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被聘为委员会名誉主任。

9月,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专家组赴吉林大学进行评估。同月,先生主编的《法律文化研究》学术年刊第一辑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此后至2010年1月,该年刊编辑出版至第五辑。

10月,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专家组赴公安大学进行评估。

同月,在北京主持首届“中国-非洲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论坛”。非洲的南非、纳米比亚、博茨瓦纳、坦桑尼亚、加纳和乌干达等六国著名大学法学教授和高级官员20余人及国内各高校的学者百余人参加研讨。

11月17日,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会设立的“佟柔―曾宪义奖学金”( 捐赠人李晓斌律师)捐赠仪式在明德法学楼1001会议室举行,先生出席并发表讲话。

11月20日,出席厦门大学法学院成立80周年庆典并发表讲话。

11月25日,出席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教育10周年庆典,发表讲话。

12月20日,率人民大学法律史教研室全体教师出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范忠信教授任院长)成立典礼,与吴汉东校长共同为该院揭牌,并对中南学子做《中国法制发展的传统基础》之学术讲座。

12月31日,出席“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施十周年纪念大会暨法律硕士教育论坛”,代表指导委员会做《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施十周年的工作报告》。

【2007年】 71岁

1月,与马小红合撰《中国法律史学术研究成果之分析》(第一作者)一文,发表于《法学家》2007年第1期。

3月,主持编写《台湾法概论》(副主编赵晓耕、范忠信),由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5月,经法国政府2002年3月21日第2002-417号法令批准,法国埃克斯-马赛大学授予先生荣誉博士学位,先生亲赴法国接受学位并发表演讲。同月,发表《中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创办与发展》一文,载《法学家》2007年第3期。同月,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专家组对西北政法大学进行考察评估。

6月,指导博士研究生张宜、聂铄、黄秋生、郭冰九通过论文答辩,获博士学位。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张晓勇通过考核顺利出站。

7月,中国人民大学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成立,任名誉所长;叶秋华教授和王云霞教授分任所长、副所长。

8月19日,在廊坊天下第一城主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国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实施研讨会” 第七次会议,与弟子们深谈对编写出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十卷本工程的高度重视和期待,深情感言“朝出书夕死可矣”。

9月,发表《论传统法的反思》一文,载《法学家》2007年第5期。

11月30日,在南京师范大学主持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07年年会暨“中国法学教育论坛”,再次当选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在12月2日的闭幕式上,主持颁发“第一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该奖以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名义共同设立,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出资。王健、霍存福、孙笑侠等3人荣获一等奖,其他十多名学者获二三等奖。

【2008年】 72岁

1月,与马小红合撰《中国法律史研究2007年热点之分析——以2007年发表的论文为中心》(第一作者)一文,发表于《法学家》2008年第1期。

3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分级定岗中,被评定为二级教授(文科最高级)。

6月,发表《中国法学教育辉煌三十年》一文,载《中国法律》(香港)2008年6月号(第3期)。

同月,指导博士研究生阎巍、庞朝骥、李巍涛、庄少绒通过论文答辩,获博士学位。

7月,发表《法学院校要成为培养法律人才的摇篮》一文,载《法学家》2008年第4期。

9月19日,在吉林大学主持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08年年会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坛。在其间的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会议上,先生连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月2日,先生在北京出席由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资助、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承办的第二届法律文化全国博士论坛,并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

12月15日,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中国法律史学会、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和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联名设立,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出资的“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首届颁奖典礼暨“改革开放三十年法律文化研究回顾与展望研讨会”在人民大学明德楼举行。先生主持致辞,并亲自向一等奖获得者霍存福、李贵连、王云霞,二等奖获得者吴汉东、范忠信等二十多位获奖者颁奖。

12月16日,在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主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本第二次审稿会议。

【2009年】 73岁

1月,发表《会通中西,兴盛法学》一文,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年第1期。

3月1日,主持以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曾宪义法学教育和法律文化基金会名义发出第二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通知。

5月,先生被聘为中国人民大学首批一级教授,同时被聘为一级教授的有方立天、刘大椿、纪宝成、吴易风、宋涛、张立文、李文海、陈先达、周新城、郑杭生、胡乃武、黄达、戴逸等13人。

6月,被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同月,指导博士研究生周子良、董长春、杨和义、李放(辽宁籍)、李放、李彤、李哲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江继海通过考核顺利出站。

7月,开始主持审读《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本全部电子稿,并委托庞朝冀、冯勇、蒋家棣、黄东海、吴江、马慧玥、袁辉、郭萍、张玲玉、王袆茗等博士研究生组成秘书处,负责审校全部书稿,特别是逐一核对全部引文。

8月,发表《关于中国传统调解制度的若干问题研究》一文,载《中国法学》2009年第4期。

8月1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办公室副主任郝晓明陪同,应邀访问江西上饶师范学院,并由吴永明陪同在江西多处考察。

9月30日,先生在人民大学校园散步时昏厥,坐草坪休息,被校园保安发现送回家中;次日师母陪同前往阜外心血管医院检查。

9月,接受黄东海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始指导。

10月,发表《法学教育六十年》一文,载《法学家》2009年第5期。

12月,主编《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百年优秀法律史研究论著大型选辑,全4卷,共5册),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2010年】 74岁

年初,先生指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本)秘书处将全书850万字电子书稿交反抄袭电子软件系统进行付费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发还每一位作者;先生在医院亲自向各分卷主编写信就修改事宜作严肃指示。

1月15日,在病中指示以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中国法律史学会、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名义发出第二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通知。

2月,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特邀咨询员。

5月,转往北京协和医院就医。

6月,指导博士研究生冯勇、郑重、郭成龙、余钊飞通过论文答辩,获博士学位。

10月3日,第二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树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全国政协原副主席罗豪才等出席会议。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致辞中强调:“我们要感谢过去60年来为法学院发展辛勤工作、付出巨大努力的法学院历任领导和老同志。特别感谢名誉院长曾宪义教授在担任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期间为法学院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 会上,与会党和国家领导人还向自一九五〇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创办以来作出重要贡献的曾宪义、高铭暄、许崇德、孙国华、王作富、关怀、刘新、陈逸云、林榕年、郑立、赵中孚、韩铭立、曹重三等13位老师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育发展贡献奖”。

【2011年】 75岁

1月10日,先生主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本)前六卷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赶时印出,并送协和医院先生病床前,先生甚为欣慰。

1月15日上午10时45分,在协和医院病逝,享年75岁。

1月21日上午10时30分,中国人民大学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举行先生遗体告别仪式,中国人民大学师生员工和先生的亲属、友人、弟子共千余人出席了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刘延东,国务委员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等领导人献花圈致悼并向家属表示慰问。

2月1日,先生主持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最终成果、凝聚了全国五十多位法律史学者十多年的心血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本(总字数850万字)正式出版发行。曾师除作为总主编以外,还亲自担任第一卷《礼与法: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总论》、第六卷《律学与法学:中国法律教育与法律学术的传统及其现代发展》两卷的主编并执笔撰写其中部分章节。马小红、赵晓耕、胡旭晟、范忠信、王健、阎晓君、夏锦文、史彤彪、叶秋华、王云霞、夏新华等出任其他各卷主编并执笔撰写,五十多位中青年学者参与撰写。

2月20日,由赵晓耕、叶秋华、王云霞、范忠信、胡旭晟、夏锦文、马作武、吴永明等发起设立“曾宪义先生法律史奖学金”并正式募捐。

录入编辑: 张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