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章课时:2课时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民法的意义,明确《民法学》的基本内容和学习方法,理解民法的调整对象,了解新中国的民事立法,把握民法的基本原则。要求联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深刻理解和掌握民法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二、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民法学
(一)民法的定义
对于民法的定义应着重领会:民法是调整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民法学的基本内容
把握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其基本内容包括民法总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继承权和民事责任制度。由于知识产权和继承权分别在《知识产权法》和《继承法》中讲授,故在本门课程中不做专门讲解。
(三)民法学的学习方法
明确学习民法学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方法,并运用经济学、社会学、法哲学、伦理学、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分析民事法律制度和民事法律现象。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着重领会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是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理解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以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为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节 新中国的民事立法
了解新中国民事立法是与新中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文明同时进行的;新中国的民事立法正在走向系统化、科学化、法典化。
第四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着重领会和把握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民事行为自由原则、财产流转等价有偿原则、民事活动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以及禁止权利滥用原则。